濟南交警近日出臺新規(guī),明確對“與酒駕駕駛人一同飲酒將一律追責”,引起廣泛熱議。很多網友對濟南交警重拳出擊嚴懲酒駕違法行為的魄力表示支持,但也有網友擔心這一規(guī)定有“連坐”之嫌。有關專家表示,酒駕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除了要嚴厲懲治外,更要促進全社會形成共同抵制酒駕的良好氛圍。
核心網事:懲治酒駕“新規(guī)”引熱議
為嚴厲懲治酒后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犯罪行為,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近日出臺一系列措施,包括對酒駕違法犯罪行為一律在媒體曝光,對醉酒的駕駛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建立酒駕人員相關信息“黑名單”,提供給保監(jiān)會、與酒駕駕駛人一同飲酒,一律追責等。
這一系列措施一經公布,立即引起網民熱議。其中,“與酒駕駕駛人一同飲酒,一律追責”的規(guī)定,更是一石激起千層浪,引來眾多爭議。在微博15日開設的關于“你怎么看濟南規(guī)定司機酒駕同飲者將被處罰”的微博投票中,截至當天16點,已有4200多名網友投票。其中,49%的網友表示支持,認為同飲者勸阻酒后駕車體現(xiàn)社會責任;46%的網友表示反對,認為對司機酒駕同飲者追責要于法有據;5%的網友認為“不好說”。
支持者普遍認為,同飲者勸阻酒駕既是對朋友關愛,也體現(xiàn)了社會責任,對交通事故的減少有很大促進作用。
網友“16度陽光的天使”說:“同飲或同車不勸阻是對自已以及大眾生命安全的漠視,對己對酒駕者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再者酒后駕車是違法行為。”有網友甚至還表示,明知對方開車而勸其飲酒者,應同罪處罰。
“如果和醉駕司機在一起明明知道他喝酒了,還不勸阻,這不是知法犯法嗎?和藏贓物,藏犯罪嫌疑人是差不多的啊!本W友“謝深宇”留言道。
而反對這一做法的網友則認為,這一做法缺乏法律依據,難以認定和執(zhí)行,并有“連坐”嫌疑。
網友“靜若寒山”說:“酒駕是堅決禁止的,但是同飲者被處罰,難道同飲者對酒駕者有監(jiān)護責任?這不是連坐制度嗎?成年人自己有判斷能力,那以后酒駕,是不是賣酒的,倒酒的,都要懲罰?”
網友“遙韓”也認為:“勸阻違法犯罪行為只能是一種道德義務,永遠不應成為一種社會責任,更不應成為法律義務!
記者調查:“司機酒駕同飲者將被追責”合不合法?
對于“與酒駕駕駛人一同飲酒,將一律追責”的含義,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解釋道:“與被查處的機動車駕駛人一起飲酒,沒有履行勸阻義務的人員,公安機關一律依法進行詢問,并通過技術手段甄別其是否也存在酒駕行為,如果存在,依法追究其責任!
“如果沒有酒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應盡到勸阻飲酒后駕車而沒有履行的,將當事人通報其所在單位。由單位加強教育,打造全社會共同維護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圍!边@位負責人表示。
濟南市人大代表、山東鵬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付強說,交警這一舉措是為了“敲山震虎”。喝酒往往都是聚會或宴請,對應盡到勸阻飲酒后駕車而沒有履行的當事人,本身對于助長違法犯罪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此前對于同桌飲酒者未進行勸阻,導致飲酒者死亡等情況,法律上也有判定過同飲者負有一定責任的案例。對于司機酒駕,同飲者未進行勸阻,雖然沒有違法,但違反了社會公德,交警通報其所在單位是可以的。
而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成也在微博上表示,“濟南交警此種舉措能夠提升大家對酒駕這種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行為的認識,會有良好的社會效果。從規(guī)定內容看不存在法律障礙,此追責是對酒駕同飲者的批評和教育,起警示作用而非民事責任的承擔亦非具體的行政處罰。目前我國法律對酒駕同飲者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的追究并無明文規(guī)定!
法律界人士認為,根據法理上的“罪責自負”原則,一人犯罪一人當。如果酒駕同飲者沒有違反有關酒駕的法律規(guī)定,交警也不會對有關當事人處以拘留、罰款等處罰。 |